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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居民每月用水多花约10元

惠州市区中心区水价又要调整了,将于10月16日下午举行相关听证会。记者从惠州市发改局了解到,将初步安排两个听证调价方案。

  据介绍,此次涨价对居民的用水花销将产生一定影响,无论最终采取哪个方案,在用水量不变的情况下,80%的居民用水户每月要增加的费用支出在10元左右。

  居民用水价最高上涨0.5元/立方米

  据介绍,此次水价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受成本上涨的影响,特别是市区中心区“一户一表”改造以及潼湖水厂首期建设投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现行供水价格已不足以补偿供水企业正常运营成本,须对水价进行调整。同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水价调整要结合简化水价分类同步实施。

  水价调整后对各方有何影响?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居民用水来说,对比现行居民平均水价,两个方案的居民用水分别涨0.4元/立方米和0.5元/立方米,差别不大。目前80%的用户平均月用水量在25吨以下,如执行方案一,80%的用户每月每户增加支出不超过10元;如执行方案二,80%的用户每月每户增加支出不超过12.5元。

  对行政事业单位和经营服务用水,这两个方案对这两类用水(现行2.32元/吨)的影响都比较小,方案一每吨上涨0.13元,方案二上涨0.11元。

  此外,对工业以及绿化、环卫、消防用水,调价前这几类用水同价,均为1.90元/吨,调价后按新分类均属非居民用水,方案一为2.44元,上涨0.54元,方案二为2.43元,上涨0.53元,涨幅较大主要是因为以往享受价格倾斜,基数较低。而对特种用水,由于只占总用水量的1%,影响面很小。

  月用水少于18吨不再打9折优惠

  据介绍,现行市区中心区居民生活用水在按国家规定设置三个阶梯价格的同时,对每月每户用水少于18吨实行9折优惠,本次改革拟取消这一优惠措施。

  对于取消这一优惠措施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国家的政策主要是通过合理设定阶梯水量和安排阶梯差价实行阶梯水价制度,而水价级差基本上是按三个级差设置,没有优惠级差的规定。

  另一方面是出于公平性的考虑。原设置居民每月每户用水少于18立方米按第一阶水价实行9折优惠。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人口少的家庭,每月用水在18吨以下比较容易实现,而人口较多的家庭,每月用水要在18吨以下难以实现。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不再实行此类优惠水价,主要通过三个阶梯水量和价格促进居民节约用水。

  ■水价具体调整方案一览

  方案1

  企业净资产利润率控制在4.5%,综合水价从每立方米(下同)1.88元调整为2.2元,调幅为17.02%。其中居民用水平均价从现行1.5元调为1.9元(略低于成本),非居民用水平均价从现行2.08元调为2.44元,特种用水平均价从现行3.7元调整为4.40元。

  居民用水不再执行月用水量少于18立方米的优惠水价,调整后三级阶梯水价分别为:第一阶1.79元,第二阶2.69元,第三阶5.37元;非居民用水统一为2.44元。

  方案2

  企业净资产利润率控制在6%,综合水价从每吨1.88元调整为2.24元,调幅为19.15%、其中居民用水平均价从现行1.5元调为2.0元(保本价),非居民用水平均价从现行2.08元调为2.43元,特种用水平均价从现行3.7元调整为4.48元。

  居民用水不再执行月用水量少于18立方米的优惠水价,调整后三级阶梯水价分别为:第一阶1.89元,第二阶2.83元,第三阶5.66元;非居民用水统一为2.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