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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推动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意见》明确,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已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意见》指出,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在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意见》要求,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到2027年,对碳排放总量相对稳定的行业优先实施配额总量控制。稳妥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碳排放配额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平衡市场供需,增强市场稳定性和流动性。合理确定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

此外,《意见》还从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等方面作出相关部署。